时间:2025-07-25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4年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履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邯环字〔2023〕27号)文件要求,依据工作实际,现将关于2024年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文件要求,我局重点承担指导开展公路扬尘治理,指导开展水路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民航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指导开展线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指导开展运输结构调整,指导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停车场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主城区进市口“六个综合服务区”运行等工作职责。
二、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中,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与交通运输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调度会对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市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调度督导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督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形成了多措并举、责任明晰、上下联动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局面,有效推动了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指导开展公路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市管高速、国、省干线公路、地方道路扬尘治理指导工作。市管高速公路,指导督促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市管高速养护主体责任,路面保洁以公路主线、匝道、连接线、收费站、服务区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定期冲洗公路绿植、护栏挡板、噪音屏障,有效减少市管高速公路扬尘;国、省干线公路,按照“主体责任落实、督导监管到位”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全面实行“机械清扫+人工辅助清扫”作业模式,定期冲洗公路路肩、路缘石根部、绿化带、道路设施等易积尘部位,防治二次扬尘污染;地方道路,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清扫保洁,加大洒水、路面湿扫频次,加强农村公路机扫死角的保洁力度,以及农村公路周边裸露土地遮盖防尘滤网等相关措施。同时,开展农村公路沿线垃圾随意倾倒的治理工作,维护良好路容路貌。
二是充分依托走航积尘监测开展科技治尘。我局持续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重要点位、重要时段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走航积尘监测等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公路扬尘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主城区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每月不少于一次走航监测,其他普通干线公路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走航监测,重点监测路段,加大监测频次,针对走航监测均值为差的路段,及时安排复测直至达标。
(三)指导开展水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指导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船舶防污染工作,严禁船舶违规排放油污和生活垃圾入水,督导水运企业所有船舶按证书要求配备足额垃圾收集装置。
二是积极推广新能源船舶,向水运企业讲解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广更新新能源船舶。
三是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审核水路运输企业运营资质与船舶环保技术标准。同时,严格执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切实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健康,推动绿色航运可持续发展。
(四)指导民航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一是采用绿色低碳材质。邯郸机场新航站楼建设中在节能环保方面,在外侧幕墙采用双银Low—E充氩玻璃幕墙,幕墙框架采用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外窗采用双银充氩气中空玻璃窗,该材质极大地降低了楼内能耗和噪音,提升旅客候机环境的舒适度;迎送大厅、候机厅等大空间区域空调系统为全空气一次回风系统,商务、办公等功能性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先进的新风系统为旅客提供舒适的体感;楼内采用数字式监控系统(DDC系统),可对一体化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电梯、扶梯、行李转盘、风机盘管、球型送风口、廊桥、灯光等进行系统控制,以达到节能降耗、降低运行成本,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是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在实现绿色机场发展理念的同时,邯郸机场也紧贴国家出台的《民航局关于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改进。一方面以新能源车辆为抓手,引进了纯电动飞机客梯车、行李牵引车等设施设备,在节约燃油成本的同时,大大减少了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在保障航班新能源车辆占比中由0%提高到18%,达到了民航局对机场新能源设备车辆占比标准,进一步改善了机场场区空气质量和旅客出行环境。未来邯郸机场还将陆续引入新能源车辆,并针对新能源车辆特点,逐步完善运行管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持续推进“绿色机场”建设;另一方面,邯郸机场5部登机廊桥全部安装了桥载岸电(APU)设施,并与所有驻场运行的航空公司签订了地面设备替代APU使用协议,极大地降低了飞机油耗和航空燃油废气排放,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飞机发动机产生的噪声影响;
三是在场内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安装了电动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保证了机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五)指导开展线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按照施工扬尘“先防后抑再降”的防治原则,把施工扬尘治理与施工标准化、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行在建工地清单台账式管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二是对线性公路施工项目实施差别化、精准化管控。由于线性公路施工项目点多、线长、面广,施工作业区沿线各等级公路平交道口和过村路段较多,扬尘治理难度较大。我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化施工,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地实施重点监管,最大限度地抑尘降尘。
三是强化督导。通过开展各项督导检查,督促各施工项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土方覆盖、湿法作业、车辆喷淋冲洗和平交道口硬化等整治措施,确保线性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六)指导开展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一是推进“公转铁”铁路专用线建设。配合好市发改部门,加快推进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等3条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加快释放干线铁路货运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广城市公共交通设备电动化,依托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围绕绿色出行创建要求,不断延展公交都市建设特色,融入绿色出行发展理念,打造以城市公交为骨干、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出租车清洁化,积极鼓励引导出租汽车经营业主优先选择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有效降低机动车废气排放。积极宣传绿色出行,引导公众优先选择使用慢行、骑行、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从而增强市民对绿色出行的支持力度。
三是积极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积极配合市牵头部门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推广,鼓励引导货运龙头企业加快新能源运输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开展新能源营运货车替代,有效整合零散运输资源,壮大新能源运力,促进新能源运输行业高效发展。
四是加快构建绿色运输“大通道”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双碳”战略目标,我市联合山东省、山西省及省内其他城市,协同钢信物流、万合集团、天津众维等市场主体,共同谋划覆盖多港多市的绿色运输通道网络。计划建成“邯郸-黄骅港”“邯郸-天津港”“邯郸-长治”“邯郸-神木”等主干通道,重点打造“两区两线”新能源重型货车应用场景。同时,强化基础设施配套,配合市发改委、市城运集团适度超前布局市域内充换电网络,形成“通道+场景+基建”三位一体的绿色运输体系,有效降低物流碳排放,提升区域联运效率,为运输新能源化提供基础支撑。
(七)指导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重点承担重污染天气期间公路、交通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交通施工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治理和严禁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露天焚烧等工作,并制定印发《邯郸市交通运输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工作中,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单位,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直有关单位立即响应,恪尽职守,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应急管控各项措施。同时,切实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确保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运输领域污染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质量。
(八)配合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尾气超标车辆监督维修工作。我局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依据工作职责督促尾气超标营运车辆进行维修,确保生态环境部门移交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维修质量合格到位。
二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依据工作职责,督促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监管,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确保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到位、车辆维修到位。
(九)会同开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停车场整治工作
为持续巩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停车场整治成果,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着力开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停车场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持续更新台账。按照“属地政府负责、市直部门督办”的原则,我局加大停车场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责令县(市、区)立即整改,按照“督导、交办、整改、复核”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中,及时更新台账清单,便于停车场动态管理,不断加强行业指导。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停车场的属地政府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保障停车场“冲洗、除尘、清扫设备”正常运行,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从严执行硬化标准,确保停车场内外地面、平交道口硬化完好无损;对取缔、关闭的停车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杜绝反弹;对确需新增的停车场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行业规定进行设置,确保停车场规范有序运营。
(十)会同开展主城区进市口“六个综合服务区”运行工作
依据工作职责,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公安交巡警等部门,加强对进市口的六个综合服务区运行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主城区干线公路进市口综合服务区“三位一体”功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区车辆冲洗、尾气检测、超限治理“三位一体”功能,确保综合服务区正常运行,严防车辆带泥进城。同时,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超限治理职责,加强行业指导,严格落实服务区超限治理措施,为综合服务区运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规范管理,全力以赴打好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按时、高效、高质、高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5日